广东省轻型电动车标委会委员征集公告

  日前,省质监局批准筹建广东省轻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轻型电动车(包括电动平衡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广东质检院为秘书处承担单位。

  近年来,轻型智能交通产业快速发展,在交通、物流、休闲健身等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院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相关产业的发展变化及产品质量状况,在国内率先制定了电动两轮平衡车等地方标准,引起行业的广泛关注。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等产品的地方标准也在制定中。

  轻型电动车标委会的筹建与成立,将更好地促进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轻型电动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征集广东省轻型电动车标委会委员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筹建婴童用品等6个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粤质监标函z2016{644号),广东省轻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筹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广东省轻型电动车标委会主要负责我省轻型电动车(具体包括电动平衡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电动车)及其零部件领域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修订、宣传和贯彻实施等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标委会的相关工作,现向相关单位征集委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来自轻型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学会)、消费者、认证机构等相关方的代表。

  二、委员推荐条件

  1、热爱标准化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在上述轻型电动车(包括电动平衡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电动车)及其相关领域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或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2、主任委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主任委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委员应为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遵守委员会章程,熟悉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掌握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

  4、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广东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见附件)及电子文档1份。

  2、推荐委员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含纸质材料上粘贴照片2张)。

  3、委员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法人组织),推荐单位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4、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寄达广东省轻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jtxm888@163.com邮箱。

  联系人:祝江停、陈森凯,联系电话:020-8923217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邮编:510330。

  附:

  附件


  注:请将《广东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jtxm888@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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